第一學期國中本土語文(閩南語文)輔導小組增能研習暨分區輔導實施計畫
說明:
一、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9月2日新北教中字第1141754350號函(附件1)暨114年度新北市國中本土語文(閩南語文)輔導小組團務運作計畫辦理。
二、參加對象:
(一)本市國中初任三年內之正式閩南語文教師。(務必參加增能研習場次1,並於該分區或鄰近分區輔導座談場次中擇一報名參加。)
(二)本市國中閩南語文代理教師、授課教師或閩南語文教學支援人員。
(三)本市已通過教育部臺灣台語認證/成大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(B2)以上之教師或對閩南語文教學有興趣之教師。
三、旨揭各場次之增能研習暨分區輔導座談詳見附件實施計畫。
四、請於各場研習時間開始前至校務行政系統完成報名。
五、本市教育局同意核予講師、國中本土語文(閩南語文)輔導小組團員、參加研習教師公假派代登記。
六、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新北市國中本土語文(閩南語文)輔導小組召集學校(柑園國中)陳瀅帆專任輔導員,電話:02-26801958分機137。
一、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9月2日新北教中字第1141754350號函(附件1)暨114年度新北市國中本土語文(閩南語文)輔導小組團務運作計畫辦理。
二、參加對象:
(一)本市國中初任三年內之正式閩南語文教師。(務必參加增能研習場次1,並於該分區或鄰近分區輔導座談場次中擇一報名參加。)
(二)本市國中閩南語文代理教師、授課教師或閩南語文教學支援人員。
(三)本市已通過教育部臺灣台語認證/成大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(B2)以上之教師或對閩南語文教學有興趣之教師。
三、旨揭各場次之增能研習暨分區輔導座談詳見附件實施計畫。
四、請於各場研習時間開始前至校務行政系統完成報名。
五、本市教育局同意核予講師、國中本土語文(閩南語文)輔導小組團員、參加研習教師公假派代登記。
六、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新北市國中本土語文(閩南語文)輔導小組召集學校(柑園國中)陳瀅帆專任輔導員,電話:02-26801958分機137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