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//「中聯油脂事件」團體訴訟申請案
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辦理「中聯油脂事件」團體訴訟申請案
各位教職員工、學生及家長,大家好:
一、 說明: 依據:115.07.30新北教衛環字第1151469654號。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受託辦理「中聯油脂事件」團體訴訟(行政院消保處新聞稿),本校協助彙整有意提起訴訟之教職員工及學生資料,統一代為送件。
新北市教育局為維護學生與家長的合法權益,轉知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(消保協會)目前正受託統一辦理團體訴訟,協助『曾食用受影響餐點』的教職員工與學生向業者求償。
二、 適用對象:
1. 限定對象:限本校現職教職員工及 114 學年度在學學生
2.食用事實: 曾食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遭致癌沙拉油污染產品者(公告範圍以食藥署公告專區為準)。
三、本校受影響範圍及批號如下:
(一)廠商:統鮮
(二)用油品項:福壽胡麻油
(三) 批號:BL200426L
(四)供應日期:5/27(三)
(五)受影響的菜品:三杯雞
★註1:經查實,受影響的學生有:國小部:直笛團、羽球隊、課後班;國中部:原八年級(現9年級)、已畢業的902、904、905班;與當天有食用事實的教職員工。
★註2:5/27日原七年級校教;畢業生901、903、906班遊;國小部周三下午無課堂。
上述符合資格對象請思考是否參與團訟。
四、文件索取方式:
• 在校生:開學後由學校統一發放申請書與通知書回條。
• 115學年度新生: 請逕洽原就讀國小/幼兒園辦理,本校無法跨校收件。
• 畢業生: ;請至學校網站下載或至學校衛生組領取。
五、 📄應備文件
若您決定參加,請協助準備以下文件:
1. 基本資料表(填寫完整)
2. 讓與書(需全體法定代理人簽名)
3. 不和解書(需全體法定代理人簽名)
4. 戶口名簿影本 (需含父母與學生)、教職員請附身分證影本 (雙面印在同一頁A4上)
(前三項須提供正本)
5. 知悉與意願回條。
★註:申請書面(有三張表格)應繳附正本給學校統一彙整,如須留存請消費者自行影印或拍照留底。
六、⏰ 校內收件時間與地點
請有意願參加者於 115 年 9 月 30 日(三)17:00 前 將相關文件正本送交至學務處衛 生組,逾期恕不受理。
• 在校生 / 現職教職員: 請送至 學務處衛生組或交給導師轉交學務處衛生組。
• 畢業生: 可親送至 學務處 或 放置於 青山國中警衛室 代收。
★提醒:繳交前請參閱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「115致癌沙拉油校園團體訴訟注意事項(網址:https://www.cpat.org.tw/page/news/show.aspx?num=326)」確認資料齊全且符合規範。
★★★本校窗口僅協助收件不進行資料審查★★★
七、備註:
1.請將填妥之紙本表件於校內收件截止日前送至 學務處衛生組。
2.本案所有進度、期程、相關疑問,請逕至台灣消保會網站查詢,或洽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諮詢窗口林小姐(電話:07-970-0726)知悉
各位教職員工、學生及家長,大家好:
一、 說明: 依據:115.07.30新北教衛環字第1151469654號。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受託辦理「中聯油脂事件」團體訴訟(行政院消保處新聞稿),本校協助彙整有意提起訴訟之教職員工及學生資料,統一代為送件。
新北市教育局為維護學生與家長的合法權益,轉知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(消保協會)目前正受託統一辦理團體訴訟,協助『曾食用受影響餐點』的教職員工與學生向業者求償。
二、 適用對象:
1. 限定對象:限本校現職教職員工及 114 學年度在學學生
2.食用事實: 曾食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遭致癌沙拉油污染產品者(公告範圍以食藥署公告專區為準)。
三、本校受影響範圍及批號如下:
(一)廠商:統鮮
(二)用油品項:福壽胡麻油
(三) 批號:BL200426L
(四)供應日期:5/27(三)
(五)受影響的菜品:三杯雞
★註1:經查實,受影響的學生有:國小部:直笛團、羽球隊、課後班;國中部:原八年級(現9年級)、已畢業的902、904、905班;與當天有食用事實的教職員工。
★註2:5/27日原七年級校教;畢業生901、903、906班遊;國小部周三下午無課堂。
上述符合資格對象請思考是否參與團訟。
四、文件索取方式:
• 在校生:開學後由學校統一發放申請書與通知書回條。
• 115學年度新生: 請逕洽原就讀國小/幼兒園辦理,本校無法跨校收件。
• 畢業生: ;請至學校網站下載或至學校衛生組領取。
五、 📄應備文件
若您決定參加,請協助準備以下文件:
1. 基本資料表(填寫完整)
2. 讓與書(需全體法定代理人簽名)
3. 不和解書(需全體法定代理人簽名)
4. 戶口名簿影本 (需含父母與學生)、教職員請附身分證影本 (雙面印在同一頁A4上)
(前三項須提供正本)
5. 知悉與意願回條。
★註:申請書面(有三張表格)應繳附正本給學校統一彙整,如須留存請消費者自行影印或拍照留底。
六、⏰ 校內收件時間與地點
請有意願參加者於 115 年 9 月 30 日(三)17:00 前 將相關文件正本送交至學務處衛 生組,逾期恕不受理。
• 在校生 / 現職教職員: 請送至 學務處衛生組或交給導師轉交學務處衛生組。
• 畢業生: 可親送至 學務處 或 放置於 青山國中警衛室 代收。
★提醒:繳交前請參閱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「115致癌沙拉油校園團體訴訟注意事項(網址:https://www.cpat.org.tw/page/news/show.aspx?num=326)」確認資料齊全且符合規範。
★★★本校窗口僅協助收件不進行資料審查★★★
七、備註:
1.請將填妥之紙本表件於校內收件截止日前送至 學務處衛生組。
2.本案所有進度、期程、相關疑問,請逕至台灣消保會網站查詢,或洽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諮詢窗口林小姐(電話:07-970-0726)知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