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菸害防制】《菸害防制法》修法提醒:請勿持有電子煙,善用「電子煙回收桶」自主投遞。
各位親愛的家長與同學:
大家好!學校關心每位孩子的健康,也提醒大家注意最新的法律規範。
依據衛生福利部最新預告之《菸害防制法》修正草案,未來「持有」電子煙將屬於違法行為。修法通過後,持有或使用電子煙者,最高可被處以 3萬至10萬元罰鍰!
為協助大家在法規正式施行前妥善處理手中的違法物品,政府特別安排了「1個月的緩衝期」,並於全國設立「電子煙回收桶」。若家中有相關物品,請務必把握時間完成自主投遞,避免開罰並保護環境。
【電子煙回收投遞須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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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程不記名:投遞時不需要留下姓名或任何個人資料,請安心投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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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收期限:即日起至《菸害防制法》修正條文施行後1個月止(緩衝期屆滿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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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遞時間:全國各指定回收據點機關之上班服務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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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包裝:請確認電子煙機身與煙油已妥善包裝完好,避免煙油外漏或碰撞發生危險。
【全國回收據點查詢與戒菸資源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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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煙回收據點查詢(全台共431處):
請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官網(https://www.hpa.gov.tw )首頁 > 健康主題 > 健康生活 > 菸害防制 > 電子烟防制專區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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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費戒菸專線:0800-636363(陪伴您與家人一起邁向無菸健康生活)
讓我們一起為孩子的無菸校園與健康未來把關!
新北市立青山國民中小學 學務處生教組 關心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