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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防疫宣導》3/6起修正學校發放快篩試劑

教育部於112年2月20日修正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自112年3月6日適用,執行方式說明如下:
3月6日前:學校自主應變對象仍依原指引規定發放快篩試劑;另學校教職員工生倘有需求亦可向學校領取快篩試劑(如確診者、快篩陽性個案、自主防疫期間有症狀者、與確診者或快篩陽性個案接觸人員,有身體不適或呼吸道症狀者等)。
3月6日後:學校教職員工生倘有需求可向學校領取快篩試劑(如確診者、快篩陽性個案、自主防疫期間有症狀者、與確診者或快篩陽性個案接觸人員,有身體不適或呼吸道症狀者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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