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給與福利事項】轉知教育部修正發布「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」第4點,並自114年8月1日起生效
字體大小調整
小
中
大
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詳如附件
附件1-教育部令.pdf
附件2修正規定.pdf
附件3-教育部函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