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防疫宣導》出示疫苗接種證明方可入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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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111年1月13日新北教體衛字第1110074895號
為維護學童健康,自即日起,非校內相關人員應符合接種COVID-19疫苗2劑且滿14天,並出示疫苗接種證明方可入校;未滿2劑需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證明。
函非校內人員COVID-19疫苗2劑且滿14天出示接種證明方可入校.pdf